骨癌是什么得了骨癌,就只能截肢了吗
骨头上也可以得肿瘤,并且骨肿瘤有良恶性之分。恶性骨肿瘤,就是老百姓常说的“骨癌”,它有原发性和继发性两大类。骨头外的其他组织器官发生肿瘤后,晚期也可转移到骨头,叫“骨转移癌”或“骨转移瘤”,故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骨癌”。
原发性“骨癌”,最常见的叫“骨肉瘤”,发病年龄一般在10~25岁之间,恶性中又可分很多类型;发生于中老年中最常见的“骨癌”是“多发性骨髓瘤”。由于肿瘤发生原因尚不完全明确,有的与遗传有一定关系,而骨恶性肿瘤,往往是散发,似与遗传无明确关系。
但是根据众多病例可以看出,青少年骨骼生长、代谢特别旺盛,很容易产生突变,从而导致骨肉瘤的出现。生于中老年的“多发性骨髓瘤”在医学上属于造血系统的肿瘤,表现也是多发、全身性的。
1良性骨肿瘤骨肿瘤良性的,早期往往无明显症状,若向骨外生长,由于压迫周围软组织,可引起疼痛或功能方面的问题,良性肿瘤,亦可使骨的结构变化,承力作用变弱而发生病理性骨折,但这种病理性骨折更常见于“骨转移癌”和老年性骨质疏松缓则,两者的鉴别在临床上非常重要;骨恶性肿瘤,由于生长快,往往有肢体明显肿胀、压痛,甚至皮肤发热,血管怒张的表现。
2恶性骨肿瘤骨癌的直接反应就是疼痛,这是一种不同于一般的疼痛感觉,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安静疼痛,越是安静,疼痛更甚。一般原发性“骨癌”好发生在四肢的长骨,青少年多见;继发性“骨癌”多见于骨盆、脊柱和股骨等,且多见于中老年,往往是原来存在的骨良性病变出现恶变所致。
骨癌一定要截肢治疗吗?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的广泛采用,对骨癌的治疗已产生了概念性的根本改变,已由原来的单一手术治疗转变为以手术为主、辅以术前、术后局部和全身化学药物治疗、放射治疗的综合性治疗。现代肿瘤学认为骨癌是一种全身性的恶性肿瘤,75%的患者就诊时已有肺部微小转移灶,因此控制全身转移成了提高生存率的关键,即患者一经活检病理确诊骨癌后,就要首先进行全身大剂量联合化疗,然后施行肿瘤切除保肢手术。
同时肢体重建技术的快速发展,使较大的侵袭性的肿瘤病变可以得到广泛的切除。综合性的辅助措施又可以使肿瘤的微小播散和微小转移得到抑制使保全肢体有了保障。手术方式也已由原来盲目的超关节截肢,转变为根据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选择截肢还是保肢。切掉了骨癌,又保留了肢体,这样不但大大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增强了患者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也明显提高了生存率。据统计,骨肉瘤、尤文肉瘤等恶性程度较高的骨癌,5年生存率已由原来的15%提高到60%以上。
总之,骨癌已经不再是不治之症。我们相信,在新世纪里经过临床医生、病理学家、影像学家和相关基础学科研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肿瘤患者的协助配合下,骨癌一定可以做到预防和治愈。
来源: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学院骨科
主任医师于胜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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